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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能退回来吗?
时间:2018/4/23 9:24:00
前言:近期,本律师代理了一起关于买房人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的案件,起初该知名开发商态度强硬不愿意与当事人协商沟通返还定金,了解案件始末后,本律师代为拟定一封函件邮寄至该单位,单位收函当日便主动与当事人本人协商,并于收函次日便退还全部定金4.5万元(含5000元电商服务费)。基于要求返还定金的纠纷增多,且广大吃瓜群众稀里糊涂就可能白白损失了交付的定金 ,特就此成文一篇,仅供参考。
预约合同,是为了签订本约合同而签订的临时性(暂时性)合同,其效力具有阶段性。当订立本约合同时,预约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预约合同的效力终止;预约合同还可以通过适用定金罚则而解除。
房产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房屋基本信息:坐落位置、面积等; 2、房屋价格; 3、定金条款; 4、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期限,即设定一个较短的期限来约束认购人前来进一步协商签订期房预售或现房出售合同。
困境:
很多人认为,交了定金然后自己又不想买房子了,是自己违约,因此肯定要不回定金了。本文只想告诉大家,换位思考转变一下思路,通常情况下定金都是可以要回来的。
这种思路就是,分析无法达成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原因并由此针对性地向开发商提出要求。无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呢,还是买房人的原因,又或者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没办法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如房价疯长,开发商捂盘不卖),买房人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定金自不待言;而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却是,缴纳定金后买房人看中其他楼盘或者资金出现问题等原因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从法理上来讲,由于买方单方面的原因解除合同,开发商自然可以拒绝退还定金的。此时,广大吃瓜群众就骑虎难下了,要求返还定金吧,确实是自己理亏;放弃定金吧,都是血汗钱想想也不甘。本律师提醒大家,其实没你想的那么复杂,这类问题其实解决起来非常简单。